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付 不服劳动仲裁被驳回
来源:胡雪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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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付不服劳动仲裁被驳回
某化工厂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付,还不服劳动仲裁双倍支付工资的裁决。
张某于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化工厂与张某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化工厂应向张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且应向张某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该劳动仲裁裁决正确合法。法院遂依照有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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