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平恩律师

徐平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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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徐州

擅长: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徐平恩律师代理当事人申请全市首份人身保护裁定。

来源:徐平恩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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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法院发出首张反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

 

    1011日,在贾汪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原告薛某、被告鹿某夫妻签收了贾汪法院首例“人身保护令”,该人身保护令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婚姻中女方薛某的人身安全。

    薛某与鹿某20107月登记结婚,婚后鹿某曾有过家庭暴力行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薛某愿意再给鹿某一次改过机会,但申请法院保护其家庭人身安全。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妇联2010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赡养、继承、抚养、扶养、收养案件时,当事人一方主张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48小时内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书”的文件精神,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行为,给尚有和好可能的原被告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该院根据原告申请,制发了全市首份人身保护裁定。

    人身保护裁定送达原、被告之后,贾汪法院及时抄送原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公安、妇联部门。届时,社区民警将对原被告予以关注、谈话,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该人身保护令成为家事审判反家庭暴力机制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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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徐平恩
  • 执业律所: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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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209*********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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