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伙同他人盗窃价值近3万元,本律师参与辩护最终被判缓刑
来源:杨金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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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宋某伙同他人盗窃价值约3万元的汽车轮胎,其余案犯均已被判刑。在家人的劝说下,宋某自动投案自首。后在本律师及本所另一律师的努力下,宋某家人积极替宋某缴纳了罚金,最终被法院以(2010)沾刑初字第67号刑事判决书判处缓刑。当事人及家属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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