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上海某物流公司南京分公司间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来源:邱霄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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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居民李某自1998年起便在上海市某物流公司工作,2008年被派往南京分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主管一职。2010年12月,公司违法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随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提起诉讼。我接受李某委托,为其与该物流公司间的劳动争议诉讼提供代理服务。经过努力,促使法院做出有利于李某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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