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

陈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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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刑事案件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过辩护,从宽处罚

来源:陈晓伟律师
发布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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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

倪某某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研发能够即时获取移动端访问用户的手机号码、IP地址、搜索关键词等信息的计算机代码,后架设服务器、搭建网站并向他人出售权限。购买者使用上述代码植入其所属网站,即可获取访问该网站的用户个人信息并记录于服务器数据库。同时,购买者需要向被告人倪某某及其代理商支付费用方可查询使用上述信息。经查,被告人倪某某使用的服务器内储存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5 032 141条,获利3 593 656余元。

案发期间,被告人林某某向被告人倪某某购买代理权限并对外出售计算机代码及访问权限获利。经统计,被告人林某某共计获取公民个人信息3 718 767条,向被告人倪某某转款人民币1 406 709.5元。其中,被告人林某某的下级代理吴某、王某(另案处理)共计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29 839条。

案发期间,被告人裴某某向被告人倪某某购买代理权限并对外出售计算机代码及访问权限获利。经统计,被告人裴某某共计获取公民个人信息577 761条,向被告人倪某某转款人民币1 010 003元。

案发期间,被告人陈某向被告人倪某某购买代理权限并对外出售计算机代码及访问权限获利。经统计,被告人陈某共计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 084 817条,向被告人倪某某转款人民币483 251元。

案发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向被告人倪某某购买代理权限并对外出售计算机代码及访问权限获利。经统计,被告人张某某共计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 083 737条,向被告人倪某某转款人民币41 385元。

案发期间,被告人叶某向被告人倪某某购买代理权限并对外出售计算机代码及访问权限获利。经统计,被告人叶某向被告人倪某某转款人民币97 600元。

案发期间,被告人张某向被告人倪某某购买代理权限并对外出售计算机代码及访问权限获利。经统计,被告人张某共计获取公民个人信息335 193条,向被告人倪某某转款人民币268 707.66元。

倪某某于2019年7月1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法律分析及律师意见

接到本案件后,律师及时的去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向当事人详细的了解了事情经过,因为当事人家属给出的信息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但是从家属给出的信息中还包括关于计算机的信息,还可能涉嫌计算机类犯罪,所以需要向当事人详细询问,具体包括:(1)倪某某是否是利用技术手段窃取了他人的信息,如果实施以上行为,具体都包含公民的那些信息,是不是公民的隐私信息?(2)有没有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出卖或者提供给他人,如果提供给他人,他人利用这些信息主要做什么事情,是否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3)窃取和出卖了多少公民个人信息,获利多少?通过以上问题,辩护人对倪某某的行为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分析。

根据刑法253条之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0号)》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是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分析本案中的倪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先看其出卖的是否属于个人信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本案中,倪某某利用技术手段获取的信息类型为手机号码、IP地址、搜索关键词等信息,其中倪某某获取的信息共计15 032 141条,获利3 593 656余元。

倪某某客观上架设服务器、搭建网站,非法获取公民的手机号码、IP地址、搜索关键词等信息,有偿提供给他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且获利数额巨大,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获利50000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案件事实和在案证据,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1)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未提出异议。

(2)被告人倪某某具有坦白情节,

(3)倪某某社会危害性较小,系初犯,希望对他从轻处罚。

三、案件处理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被告人倪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予惩处。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倪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倪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鉴于被告人倪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部分被告人已经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本院对其均依法从宽处罚。

倪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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