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福阳办理一起担保合同纠纷案
近日,章福阳律师代理一起担保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额近700万元。原告诉本律师代理的被告(担保人)与另一被告(借款人继承人),要求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680万元。
案情简介
原告甲因有多余资金,借贷给借款人,担保人担保。后借款人因交通事故身亡,其财产由继承人继承。因借款期限已届满,故原告起诉要求归还。
诉讼过程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有归还借款的义务,担保人由担保的义务,故本案本金归还是无可厚非的,但本案的关键是借款利息的计算问题。
在诉讼过程中,本律师提出本案的利息计算方法有误,首先,本金不是借条上约定的本金,而是原告在给付借款时已经扣除了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另外,后来借款人也归还了若干本金,因此本金所列数据偏高。其次,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原告与借款人已经对利息进行了结算,因此原告所主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