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赵某不起诉、当日释放案
来源:岳延彬律师
发布时间:20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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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赵某,暂住吴江市中山北路
涉嫌罪名:盗窃罪
辩护律师:岳延彬(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
结案结果:不起诉,当日释放
基本案情:
2010年4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晚上在吴江市郊被联防队员盘查,涉嫌车载盗窃赃物被送至当地派出所,并于第二天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送押至吴江市看守所。4月25日,犯罪嫌疑人亲属聘请刑辩律师岳延彬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担任辩护律师。律师受案后,立即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情况,申请取保候审,并积极与办案单位沟通。5月中旬,吴江市检察院根据移送证据材料和辩护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结合辩护律师提供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在查明事实基础上,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决定不起诉,并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赵某释放。
律师分析:
作为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应该在受案后立即全面分析评估案情,制定辩护方案,启动会见、取保候审程序,同时积极与办案单位沟通,及时全面提供犯罪嫌疑人罪轻罪无证据,从而全面及时的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涉嫌罪名:盗窃罪
辩护律师:岳延彬(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
结案结果:不起诉,当日释放
基本案情:
2010年4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晚上在吴江市郊被联防队员盘查,涉嫌车载盗窃赃物被送至当地派出所,并于第二天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送押至吴江市看守所。4月25日,犯罪嫌疑人亲属聘请刑辩律师岳延彬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担任辩护律师。律师受案后,立即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情况,申请取保候审,并积极与办案单位沟通。5月中旬,吴江市检察院根据移送证据材料和辩护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结合辩护律师提供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在查明事实基础上,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决定不起诉,并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赵某释放。
律师分析:
作为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应该在受案后立即全面分析评估案情,制定辩护方案,启动会见、取保候审程序,同时积极与办案单位沟通,及时全面提供犯罪嫌疑人罪轻罪无证据,从而全面及时的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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