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控”故意伤害罪”一案的刑事辩护
来源:郑四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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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依法批准逮捕。
【辩护要点】:1、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2、能自愿认罪、积极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3、系初犯,被告人过错在先;建议法庭从轻判处。
【判决主旨】: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决拘役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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