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的刑事辩护
来源:郑四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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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
【辩护要点】:本人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李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自愿认罪,积极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且系初犯,建议法庭从轻判处。
【判决主旨】: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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