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平兴律师

明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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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婚前个人财产

来源:明平兴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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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刘婚后分得一套房子,价值80万元。程某再婚,再婚后程某卖掉了婚前的房子,又借了30万元,又购得了一套房产。后来陈某又离婚,其妻子认为她有权分割程某再婚后购得的房产。律师认为:程某再婚后虽然购得了房产,但是购房款是卖掉程某的婚前财产而来,另外30万元也是程某个人所借,该房产为程某个人房产。法院判决:房产为程某个人房产,债务为程某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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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珠江西路7号广晟大厦7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明平兴
  • 执业律所: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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