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润华律师

马润华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继承,刑事案件,综合

龙XX诉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十倍索赔一案

来源:马润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5-05-27
人浏览

     龙XX在2014年中秋节前在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XX网站上购买了若干贡菊礼盒及黑加仑干准备赠送亲友,但到货后发现所购食品外包装上未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本人接受龙XX委托后,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退货并承担十倍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因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判决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退货并承担十倍赔偿责任,后经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以上内容由马润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马润华律师咨询。
马润华律师
马润华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5440 万人好评:3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51号泰禾长安中心A座1502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马润华
  • 执业律所: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85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51号泰禾长安中心A座15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