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经办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来源:尹远律师
发布时间:2015-01-06
人浏览
秦某因邻里纠纷与邻居打斗,造成一人轻伤二级,其本人亦受轻微伤,尔后秦某主动自首。尹远律师接受秦某妻子的委托,为其辩护,提出以下的辩护意见:1、秦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被害人自身在打斗中亦存在过错,应负一定的责任;后黄埔区法院作出(2014)穗黄法刑初字第832号刑事判决,支持了尹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秦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以上内容由尹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尹远律师咨询。
尹远律师
帮助过 3151 万人好评:15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文元路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