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远律师成功经办何某交通肇事一案
来源:尹远律师
发布时间: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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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因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被萝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尹远律师接受委托,通过详细阅卷、分析案情,促使被告人何某向被害人家属积极赔偿、取得其谅解,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被告人没有前科,此次犯罪是过失犯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2、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3、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其承担家庭责任,请求法庭判处缓刑。后萝岗区法院作出(2012)穗萝法刑初字第489号刑事判决书,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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