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一案,成功轻罪辩护
来源:尹远律师
发布时间: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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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因非法闯入某仓库,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已查封的5台烘干机和4台洗衣机运走并转卖他人,被公诉机关指控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案号:(2009)穗黄法刑初字第492号。根据马某所犯该罪的量刑幅度以及公诉机关的指控,马某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尹远律师通过会见以及仔细阅卷,为马某作轻罪辩护,请求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采纳了尹远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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