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
来源:旷运浪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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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傍晚石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路段,与停在路边的货车尾部相撞,后石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旷律师接受死者家属委托后,通过多方积极努力为其代理处理及诉讼。后经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货车方及保险公司赔付死者家属27万余元,终死者家属如数全部得到法院判决的赔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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