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伟律师

魏伟

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安康

擅长:公司企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案件,综合,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代理镇坪县原告某某医疗纠纷案件

来源:魏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21
人浏览
代理镇坪县原告某某医疗纠纷案件(保护隐私隐去当事人真实姓名) 案情摘要:原告某某2011年3月10日,原告来到县上某医疗机构处检查,县上某医疗机构B超检查后认为没有异常。2011年4月9日原告再次来到县上某医疗机构处检查,被县上某医疗机构诊断为宫内早期妊娠、双子宫。特别是4月11日第三次检查县上某医疗机构仍认为原告为宫内早期妊娠、双子宫,且还为原告开了保胎药,让其回家保胎,原告只得按照县上某医疗机构的嘱咐回家保胎。到4月27日原告到县上某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县上某医疗机构还是没有对原告进行全面检查,只说胎死腹中,还是没有确诊原告为宫外孕。在县上某医疗机构医生诊疗不出原告是否是正常怀孕还是非正常怀孕的情况下,原告觉得身体剧痛、生命难熬的时候,为保命和胎儿只得连夜紧急赶往安康求救治疗。4月28日,安康市中心医院确诊原告为陈旧性宫外孕,4月29日该院对原告实施了宫外孕手术,挽救了原告的生命。原告在县上某医疗机构误诊、误疗长达49天使原告失去了及时治疗的宝贵时间。以上充分证明了原告多次在县上某医疗机构处诊治,县上某医疗机构没有尽到一个医疗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导致多次对原告的误诊误治,如果没有安康市中心医院的正确及时治疗,险些酿成原告丧失生命的大祸。 原告曾找县上某医疗机构商谈赔偿事宜,但被无情拒绝,2011年6月接受委托立即到当地调查收集证据,分析判断后认为按医疗侵权纠纷处理。 在立案之后,县上某医疗机构一直采取拖延的做法,先是做出调解的姿态,调不成又申请鉴定,然后期限延期,但县上某医疗机构又不交费,法院在我方催促下开庭。县上某医疗机构在开庭时看到对自己完全不利的情况又申请重新鉴定,还是在我方扎实的证据下,本案件最终县上某医疗机构做出了赔偿给我方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 律师点评:发生医疗纠纷案件,第一时间应当先收集封存所有证据材料,然后根据事实判断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时间对于当事人很关键,同时还要注意诉讼时效不要超过,如果自己协商解决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
以上内容由魏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魏伟律师咨询。
魏伟律师
魏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6921 万人好评:6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陕西省安康市江北大道18号(江北安康市人民医院向西100米即到)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魏伟
  • 执业律所:陕西润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6109*********93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陕西-安康
  • 地  址:
    陕西省安康市江北大道18号(江北安康市人民医院向西100米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