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协议即实施强拆,征收决定多处违法终被撤销
来源:赵健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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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胜诉公告第3838起>
【原告】徐女士
【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叶方荣律师、李萌律师
【被告】武汉市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区政府”)
案情简介
徐女士在武汉市某区拥有的合法房屋在其已故丈夫名下,是夫妻共有财产。该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由于补偿不合理,徐女士与某区政府一直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让人始料未及的是,2017年11月15日,该处房产被违法强制拆除,但徐女士本人没有收到任何相关文件和拆除通知。
徐女士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叶方荣律师和李萌律师组成律师团队帮助徐女士依法维权。2019年1月23日,徐女士在京平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另案获知,某区政府于2018年8月28日作出了《补偿决定》,但未送达。京平律师认为,某区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补偿不合法,且未能依法送达,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于是在经过了完备的准备后,京平律师帮助徐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撤销某区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
胜诉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撤销被告武汉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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