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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一定要子偿吗

作者:赵国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5 浏览量:0

原告与被告姚某的父亲姚**(已于2021年8月18日死亡)系一个单位的同事关系。2017年8月,姚**找到原告,对原告说因为自己需要所用,向原告提出借钱,原告先后多次将现金6万元借给了姚**,姚**在2017年8月28日和2021年4月为原告出具了欠条两份,其中姚**在欠款数额为5万元的欠条上承诺每个月按欠款额的3%给利息,欠条上还承诺了偿还时间。此后,原告一直找姚**要求还款,但一直说实在是没有,也始终未还后姚洪元突发心脏病死亡,被告姚某作为姚**的唯一法定继承人被起诉至法院。

我方代理被告,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案件,需以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为限。



赵国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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