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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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没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还钱?

来源:沈虹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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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主张对方还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真实成功案例:

   原告与被告原是情侣关系。被告取得原告的信任后多次以投资、公司需要资金周转、家人出事等各种理由向原告提出需暂借用资金,一时承诺两三日后便可回款,一时又称过段时间即可全部结清借款。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任,在20211月至202111月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向被告陆续交付借款,被告亦有偿还部分借款(具体数额详见收支明细表),计至2021111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167709 元。此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称其所经营的公司资金链断裂,家庭亦出现资金问题拒绝偿还借款,甚至无法再联系上。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20223月份向广东省新兴县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账单、支付宝账单、银行流水证据。

新兴县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认定本案是民间借贷纠纷。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因资金周转多次向原告借款后尚欠借款本金 167709 元未还,有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支付宝账单、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明细对账单予以证实,本院予以采信。经原告多次追讨,被告仍一直没有还清上述欠款给原告,责任在于被告,依法应负清偿责任。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167709 元的请求,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如下:

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借款本金 167709 元及利息(2022215日起按年利率 3.7%计至清偿日止)给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法释〔202017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律师观点:

 结合上述成功案例,民间借贷纠纷原则上是需要欠条或借条予以证明借贷关系,若无相关凭证,但可以提供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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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沈虹
  • 执业律所: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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