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亳州律师 > 邹玉杰律师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张某杰故意杀人,一审十五年有期徒刑

作者:邹玉杰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06 浏览量:0

张某杰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因为琐事纠纷,三人入室砍死一人;

辩护观点:1.当事人属于未成年人;2.从犯情节;3.认罪态度比较好;4.已经赔偿受害人家人、且获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邹玉杰律师

邹玉杰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30-20:00

律所机构: 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138-5652-661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