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亳州律师 > 邹玉杰律师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姜某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强奸罪案

作者:邹玉杰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量:0

姜某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强奸罪案

辩护观点:强奸罪无罪、其他罪从轻;

判决结果: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二审认定强奸罪无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B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


邹玉杰律师

邹玉杰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30-20:00

律所机构: 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138-5652-661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