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玉杰律师
138-5652-6616
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13416200910682883
94611077@qq.com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1092号金泽大厦10楼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BZ第一高级中学仲裁裁决被撤销案
作者:邹玉杰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量:0
BZ一中仲裁裁决被撤销案
基本案情:因为工程款有争议,BZ一中南校区与河南某建筑公司产生诉讼,经过仲裁,裁定一中应该支付对方280余万元,超出实际数字100余万元。BZ一中不服仲裁裁决结果,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仲裁裁决。
代理观点:
一中南校区不属于独立法人,参与庭审不能视为亳州一中参与庭审,且委托手续均是一中南校区办公室出具,不符合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因程序违法,法院裁决撤销原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