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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躲着不予理会离婚诉求,可以提离婚诉讼吗?

作者:王羲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28 浏览量:0

本案的当事人张某找到王律师时,提出其平时经常遭受家暴,已经提了一次离婚诉讼,但是因为对方没有出庭,本着审慎原则,法院最终没有判决二者离婚。张某的诉求是怎么样快速离婚。

来看一下王律师给的建议:

1、在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前,建议张某用EMS给对方发一份“分居告知书”,并且在邮寄的品名上备注清楚。之所以要在品名备注清楚,是为了搜集证据证明此时双方已经处于分居状态,防止诉讼的时候说不清楚。

2、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1年再提起离婚诉讼。

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终,法院支持了张某的离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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