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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合同案成功助当事人解除培训合同,拿回培训费用。
作者:马菊镁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30 浏览量:0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26日吴某与某教育科技公司签订《教育课程学习协议》,约定由某教育科技公司向吴某提供家庭套餐课程的培训学习服务,吴某尚未开始所选课程的学习,且尚未向甲方的老师咨询过家庭教育相关专业问题的,在缴纳费用后超过7日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支付费用80%的违约金后,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要求退费的书面申请的次月,将剩余的20%的费用退还至乙方银行账户。签订学习协议当日,吴某向某教育科技公司支付了学习费。2023年4月10日吴某在听过某教育科技公司两期线下课及部分线上课后认为所讲课程并不能达到自己预期学习目的,遂要求解除培训合同,返还相应培训费,后双方就是否应该返还培训费及返还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诉致法院。
辩护策略:
庭前某教育科技公司提出返还50%培训费,马律师认识返还比例偏低,与吴某达成一致意见,继续诉讼。之后,经马律师多次与调解员、法官沟通,最终以出色的专业和调解能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案件结果:
最终促使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并在法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解除教育培训合同,某教育科技公司向吴某返还75%培训费并承担案件所有诉讼费。
律师点评:
目前因教育培训合同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本案属于家庭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在吴某已接受过培训科技公司部分培训课程服务情况下,通过调解解除培训合同,拿回75%教育培训费用,无疑是达成诉讼目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