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十万余元,律师介入全部追回
来源:韩相珍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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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17年4月,张某从XX劳务公司承接位于广西一工地的木工施工工程,张某于4中旬安排工人进场施工,并于2017年11月份完工。后经双方结算,劳务公司仍欠张某100857元工程款。张某多次催款无果,遂委托本律师起诉。
二、代理经过
本人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整个案情,搜集整理本案证据材料,证据准备充分后,将劳务公司诉至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法院判决XX劳务公司向张某支付工程款100857元,并支持了我方的利息诉求,同时法院判决劳务公司承担诉讼费。
三、办案心得
该案因前期证据搜集工作准备比较充分才得以胜诉。张某在起诉之前咨询过本律师,当时其掌握的证据很不充分,经过本律师指导进行催款、结算,固定了本案的关键证据,才使得诉讼过程比较顺利。在您遇到此类纠纷时,如自己催款没有任何效果,建议您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的时效是三年,如果一直不起诉,过了诉讼时效,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在您不清楚自己掌握的证据是否充分时,可以先咨询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尽可能地补强证据,这样在诉讼中才能处于优势地位,才能尽早地追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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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相珍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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