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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别慌,徐律师帮你要赔偿

作者:徐艳阳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29 浏览量:0

   案情简介:202112月原告凌某乘坐被告周某驾驶的公交车,公交车沿郑州市陇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处急刹车,导致车内乘客凌某摔倒受伤,事故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认定公交车司机周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乘客凌某无责任。

   受伤后,原告凌某住院治疗,经诊断凌某右关节脱位、右肩关节损伤、右肩袖损伤、右肩关节积液、闭合性颅脑损伤。治疗期间被告周某垫付医药费2000元,其余费用无人赔偿,为了维护权益,索要赔偿,凌某委托徐律师承办此案。

   办案过程:在接手案件后,徐律师及时跟当事人沟通,查明案件情况,了解伤情后,徐律师建议将周某和其所在公司及保险公司均列为被告,同时建议原告做伤残等级鉴定,并向原告罗列了可主张的赔偿事项,根据事实和证据计算可主张的赔偿金额。徐律师作为当事人代理人提起诉讼并申请伤残鉴定,经鉴定原告凌某构成十级伤残。

   办案结果:法院开庭审理后,查明事实以及结合在律师指导下的证据认定:被告周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因事故发生时,周某在履行工作期间的任务,故由周某所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周某所在公司赔偿原告凌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抚慰金、鉴定费,共计199105.28元,扣除被告周某垫付的2000元,由该公司支付凌某197105.28元。诉讼费由原告承担7元,被告承担2121元。

交通事故案件发生后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因其涉及到专业的法律问题,且程序复杂,委托律师处理在责任认定方面以及相关赔偿方面不会盲目和无措,能对自己可维护的权益更清晰,也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可主张的赔偿是多少。以免漏掉或者少要赔偿。也可以在流程、程序上少费心思。

 


徐艳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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