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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侵权怎么办,徐律师帮你要经济赔偿金

作者:徐艳阳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量:0

   案情简介:20201月份张某入职某公司,在成本监察中心部门任职安装预算员一职。就职期间,该公司多次不按时发放工资,拖欠张某20233月份工资7900元,并且在未与张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张某转岗至集团内部,并被告知无合适岗位提供,让其回家待岗。张某认为公司多次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思索之下决定寻求律师维护权益并找到徐律师接手此案件。

   办案过程:在接手案件后,徐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后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认为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并且被申请人未依法为申请人提供劳动条件,可以主张申请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同时指导张某收集与之对应的证据。后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受理开庭。

   办案结果:劳动仲裁委开庭审理后,查明事实以及结合徐律师指导下的证据认定:该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张某工资的情况。裁决该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1.5万余元。该公司不服裁决提起诉讼。徐律师准备了充足的证据应对对方的辩词,在法院的调解下,在徐律师的有法有据的辩词下,对方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张某1.8万元。

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到专业的法律问题,且程序复杂,委托律师处理能对自己可维护的权益更清晰,也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可主张的赔偿是多少。以免漏掉或者少要赔偿。也可以在流程、程序上少费心思。如果想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要找专业的律师来处理,能更快、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徐艳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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