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承揽合同纠纷
来源:罗璋斌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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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尹1,男,1990年出生,汉族,茶陵县人,住湖南省茶陵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璋斌,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湖南1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湖南省益阳市1县。
法定代表人:戴1。
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戴1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尹振兴支付劳务款65000元;
二、限被告戴1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尹振兴支付劳务款43050元;
三、限被告戴1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尹振兴支付伙食费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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