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苏州某消防公司与上海某实业公司以及苏州某房产公司货款纠纷
来源:保航法务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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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原告因参与苏州某项目竞标需要,于 2018 年 6 月 25日向苏州某房产公司支付竞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项目开标后原告中标。2018 年 8 月,原告与上海某实业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XX山湖项目供货,合同总价 2599671.20 元。现原告已履行全部送货义务,涉案项目的消防也已验收合格。至今,上海某实业公司仅向原告支付了 2121655.16 元货款,剩余 478016 元尚未支付。原告按照苏州某房产公司要求向该公司出具《退投标保证金申请函》,苏州某房产公司已收到,但拒不退还。原告多次要求两被告支付上述款项,但一直不予理会。原告便委托律师,将两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过程:接受委托后,仔细与委托人沟通了案件事实细节,梳理三者法律关系,积极寻找案件证据,多处走访取证,最终形成完整证据链。诉至法院后,积极与法官沟通,梳理案件事实,最终迎来了法院判决原告胜诉的结果。
审判结果:原告胜诉
一、被告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苏州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 348032.48 元并支付该款自 2021 年 6 月 24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苏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返还原告苏州某消防公司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并支付该款自 2021年 6 月 24 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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