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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切勿盲目闪婚

作者:马赛男婚姻家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21 浏览量:0

  案件介绍:

  原、被告同年确认恋爱关系并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没有财产、债务。原、被告由于性格不合,导致婚后夫妻关系不和,夫妻分居,感情破裂。原告于2019年提起离婚诉讼。

  辩护策略:

  原告称,由于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被告家暴原告,并且好逸恶劳,赌钱,导致夫妻感情不和。请求判令与被告离婚,小孩由原告抚养,由被告出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由我方律师调解。

  案件结果:

  1、双方同意离婚。

  2、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二、小孩由被告抚养,由原告一次性给付被告抚养费12000元(当即兑现),原告对享有探望权。

  本案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点评:

  夫妻关系是建立在足够的了解上的,不可闪婚以致于婚后感情破裂,给子女带来痛苦,如本案中由于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被告家暴原告,并且好逸恶劳,赌钱,导致夫妻感情不和选择离婚,对子女的成长是很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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