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无果,被告不同意离婚,起诉后法院成功判决离婚
案件介绍:
原、被告于2013年10月认识,于2013年12月3日在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结婚证,结婚证字号XXX号。婚姻期间于2014年1月5日生育长子,取名XXX、现年满已9岁,就读于XXX三年级;于2019年2月21日生育长女,取名XXX,现年满已4岁。原、被告婚姻期间无任何共同房屋及其他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纠纷。
婚前原、被告双方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姻期间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及打架等,严重伤透了彼此的心,于是双方于2021年2月起俩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生活。期间双方多次提出离婚,曾于2022年1月13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因被告反悔的原因,导致未协议成功,现分居生活长达2年有余,夫妻双方感情严重恶化,原告离婚的态度坚决,故选择提起离婚诉讼。
综上,原、被告因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现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生活长达2年有余,并且曾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过离婚申请等,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据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请贵院依法判决,谢谢!
诉讼思路:原告委托后,代理人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提交了,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收入证明、工作证明、住所证明等。
判决结果:
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二、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婚姻期间生育的长子XXX、长女XXX抚养权都归被告,由原告每月每个子女分别各支付抚养费500.00元,每月总计1000.00元,支付至子女18周岁止,女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
三、本案诉讼费用150元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