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良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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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代理方:被告深圳市XX工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
作者:熊良龙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量:0
简要案情:XX工业设计有限公司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一位从事网站设计的个人为其设计网页,网页设计完成并实际使用后,A设计有限公司发现该网站与A设计自身网站设计风格及部分细节极其相似(标志性细节有“设计并不难,难的是怎么平衡一个设计”这一语句的使用),认为XX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抄袭了其网站设计,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办理结果:最终熊律师制定了全面抗辩安的思路,基本达成客户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