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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多年没有感情的婚姻,为当事人争取抚养权

作者:胡梦蝶律师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量:0

案情简介

王先生和李女士经朋友介绍相识,相处不久变登记结婚,双方都是再婚,婚后男方住在女方家中,由于婚前双方了解的太少,结婚后双方在性格、生活习惯上差异较大,经常因小问题发生矛盾,结婚后一年,生育一儿子,男方对孩子的生活从不过问,孩子一直由女方及其母亲在照顾,长期处于没有感情的婚姻,女方感觉很疲惫,来到家理求助律师,希望律师能够帮助自己尽快解除婚姻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律师接受委托后,耐心认真地跟当事人探讨案情,分析后认为,双方感情淡漠分室而居,但是双方已经结婚七年,一生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为了避免矛盾升级和离婚对孩子带来的伤害,律师从专业的角度建议双方能够调解离婚。律师分析案情,梳理证据,包括女方一直照顾孩子的花销证明、女方的经济收入等,力证我方当事人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加健康的成长环境,为促进双方调解离婚并争取抚养权,律师跟男方多次协商,最终男方同意调解离婚。
判决结果

最终本案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同意离婚,婚生子由李女士抚养,王先生享有探望权。

律师点评

一段不幸的婚姻以离婚而结束,产生纠纷也不一定非要对簿法庭,争得面红耳赤,和平的结束婚姻,不仅对双方有利,而且对孩子造成的心理伤害也会减小,如果案情更复杂,涉及的纠纷更多的,一定要及时咨询离婚律师,避免合法权益的损失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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