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梦蝶律师
131-6471-8349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14403*********20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25B、C、D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故意拖延分割房屋,律师助女方顺利继承房产
作者:胡梦蝶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量:0
案情简介
本案中,被继承人生前一直由原告照顾,为了更方便照顾被继承人,原告把被继承人接到自己家中一起生活。原告辞去工作照顾被继承人长达9年,被继承人去世后,涉案房屋作为遗产应当依法分割,原告多次和被告进行协商关于房屋分割的问题,被告总是拒绝沟通拖延时间,同时被告将房屋出租并收取租金,无奈之下,原告起诉到法院。
辩护策略
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整个过程,听取当事人的成熟后,律师从专业的角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并且制定了诉讼方案。
判决结果
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在律师的辩护下,促使法院认定原告进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分割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一点。
律师点评
遗产分割纠纷中,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