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深圳律师 > 胡梦蝶律师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故意拖延分割房屋,律师助女方顺利继承房产

作者:胡梦蝶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量:0

案情简介

本案中,被继承人生前一直由原告照顾,为了更方便照顾被继承人,原告把被继承人接到自己家中一起生活。原告辞去工作照顾被继承人长达9年,被继承人去世后,涉案房屋作为遗产应当依法分割,原告多次和被告进行协商关于房屋分割的问题,被告总是拒绝沟通拖延时间,同时被告将房屋出租并收取租金,无奈之下,原告起诉到法院。

辩护策略

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整个过程,听取当事人的成熟后,律师从专业的角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并且制定了诉讼方案。

判决结果

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在律师的辩护下,促使法院认定原告进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分割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一点。

律师点评

遗产分割纠纷中,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胡梦蝶律师

胡梦蝶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131-6471-834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