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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独占父母遗产,为身处美国的其他继承人争得补偿款

作者:胡梦蝶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19 浏览量:0

小吴先生、田二哥诉田小弟法定继承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小吴先生(美)、田二哥(美)

被告:田小弟

原告律师:易轶律师、胡梦蝶律师

田大爷与吴大娘婚后共育有两子,田二哥和田小弟,吴先生系吴大娘与前夫所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田大爷与吴大娘购买了北京市海淀区某处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产”),由田二哥出资装修,涉案房产面积为164平方米,现值约1200万元。田大爷生前系某杂志社职工,吴大娘系某文化单位员工,家中收藏有一些名人字画。

田二哥于1985年赴美国留学,学成后留在美国,一直居住生活在美国某州,经济条件较好;大哥吴先生追随田二哥来到美国,长期居住在美国另一个州,生活较为困难。为了让田大爷、吴大娘享受美国的医疗、养老服务,田二哥开始为父母办理美国移民手续,在取得绿卡期间,田大爷、吴大娘每年需在美国居住至少半年。在美国期间,田大爷、吴大娘居住在田二哥家中,由田二哥照料生活起居。田小弟长期生活在北京,居住在涉案房产内。田大爷、吴大娘在国内期间,其生活起居由田小弟照料。

2005年4月,吴大娘在北京逝世;2009年4月,田大爷在北京逝世。吴大娘与田大爷均未留有遗嘱,亦未签署过遗赠扶养协议。吴大娘和田大爷去世时,其单位均发放了一笔抚恤金,田大爷逝世当日,其银行帐户内尚有余额12万余元。

2013年8月,吴先生回北京期间,曾前往北京市某公证处做了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声明放弃涉案房产的继承权,并办理了公证。这份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一直由田小弟保存,吴先生多次索要,田小弟均不归还。

田二哥得知此事后,对田小弟的行为极为不满。2014年,吴先生回到北京,要求田小弟申报父母的遗产清单,并要求继承父母的遗产,田小弟拒绝。此后,吴先生、田二哥多次与田小弟沟通遗产继承的问题,但田小弟均避而不见。

2016年9月,吴先生和田二哥找到我们,希望我们代为办理法定继承纠纷。同许多在国外定居的外籍华人一样,田二哥也希望由我们全权处理,免去其数次从美国奔赴北京应诉的辛劳。因此,我们指导吴先生和田二哥办理起诉材料的公证认证手续,全权代理身处美国的两位当事人处理该起继承权纠纷。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吴先生因病于2017年6月逝世,法院暂时中止了审判程序。吴先生生前离异,无配偶,育有独子小吴先生,小吴先生将相关材料办理了公证认证手续后,其作为原告参与了本次诉讼。

办案经过

田二哥找到我们时,气愤地讲述了自家的糟心事:田小弟一家人一直与父母同吃同住,生活开销均来自父母的退休金。父母死后,为了独占父母遗产,拒不申报父母遗产清单,欺骗患癌症的大哥吴先生作了放弃继承权声明,并诬陷自己的妻子利用迷信强占父母字画,田二哥决心利用法律来平息家庭纷争,为自己和大哥讨回公道。

在本案中,吴先生和田二哥均处于不利的法律地位,因两人均生活在美国,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未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而吴先生又受骗作了放弃继承声明,使此案变得更加棘手。接受委托后,办案律师详细研究了本案的法律关系,整理出本案的关键点在于如何撤销大哥作出的公证以及举证吴先生、田二哥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由于吴先生已病入膏肓,无法回国出庭表明态度,办案律师远程指导其在美国进行了撤销原声明的公证,并对吴先生的表态进行了全程录像,同时搜集了两位老人每年均有半年时间与田二哥在美国生活的相关证据。在开庭过程中,吴先生因病逝世,为了帮吴先生讨回公道,办案律师帮助吴先生的儿子办理授权委托公证认证手续,使庭审得以继续。在法庭上,办案律师将上述一系列证据提交法院,法院最终认定兄弟三人均有权继承房产。

案件结果

本案经判决结案,涉案房产、田大爷银行帐户余额归田小弟所有,田小弟需支付小吴先生房屋折价款233万元,存款2.5万元;支付田二哥房屋折价款408万元,存款4.3万元;驳回了要求分割字画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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