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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纠纷追偿垫付款

作者:饶婷婷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14 浏览量:0

基本案情: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位于福田区某餐厅入股合作协议,我们代表被告,原告实际经营公司期间,虚报、瞒报公司经营支出和收入。之后餐厅经营亏损,导致员工、租金、供应商货款总金额100多万的债务,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共同承担债务。我们要求出具经营相关原始凭证、收入支出流水等,经过举证、质证,最终确认,这些债务也属于原告的片面之词,虚增债务。

法院判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部分诉求,我们代理被告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对于公司经营管理的财务支出和收入,要保留原始凭证,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虚报、瞒报公司经营支出和收入,会存在虚假诉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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