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回彩礼,亦取得了对方当事人的认可
来源:鉴识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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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6年5月我经人介绍和女方订婚并打算年底结婚,我以及家人支付了女方看家红包8000元,并且赠送了女方母亲首饰两件,共计6000元,支付女方买衣服费用10000元,最后支付了彩礼168000元。后来因为购买车辆落户问题与女方发生争执。在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及财物时,女方称只收到100000元彩礼,其余财物均不同意返还。
圆满解决:鉴识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方收集证据,特别是找到介绍人作为证人提供关键的证人证言。除女方母亲首饰费客户自愿放弃对方返还外,法院支持了客户要求对方返还买衣服现金10000元以及剩余的68000元彩礼,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另外,经过鉴识律师展现的专业素养,赢得了对方的尊重和信任,也缓和了双方矛盾,从仇人变成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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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识律所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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