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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改罪名为非信罪

作者:郭庆梓律师 发布时间:2023-08-02 浏览量:0

最近办了一个案件已经到法院审判阶段的刑事案件,一般来说到法院这个阶段再去争取量刑空间就是很难度的了。
(因为刑事案件原则上要经历三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
但是经过我们不断的努力,最终帮当事人改诈骗罪为非信罪,量刑从四年六个月降到最终判决有期徒刑9个月。
当事人委托完我们后,我们立刻进行了阅卷,发现当事人的工作性质仅仅作为引流,既没有实际进入涉诈群聊,也没有参与涉诈分成,与上家没有诈骗的通谋。
所以在经过三次开庭,法庭发问,提交法律意见书,最终法院也认定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而是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判决有期徒刑九个月。
判决书明确表明,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被告人系实际诈骗行为人或者与实际诈骗行为人之间存在共谋或者同谋,其主要行为是为诈骗发布信息,起到筛选和吸引潜在受害人的作用,对诈骗团伙实际骗取其邀请的被害人的情况不掌控、不参与、不关心,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根据成功入群的人头数量获取非法劳务报酬,对诈骗团伙成员诈骗所得款项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刑事案件在前两个阶段让律师介入,效果会更好。因为到了法院阶段,如果不是律师专业素养过硬,辩护思路清晰,很难绝地翻盘。
本案判决书下来后,降刑三年是我们为当事人做出的最好答卷!当事人家属给我们送来了锦旗,也认可了我们的专业!
如果您的家属涉嫌诈骗,帮信或者其他犯罪,需要律师介入,也可以与我们沟通。

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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