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王某某与YJ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工作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今天分享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例正好可以给百姓以提醒。
【案例要旨】
劳动争议纠纷中,用人单位具有不及时支付工资、提供年休假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工资、失业保险金等各项劳动待遇。
【案情简介】
本案中,王某某(申请人)与重庆YJ矿业公司(被申请人)于2011年6月至2018年4月形成了劳动关系。原告在提供了劳动期间,被告没有及时支付工资和提供年休假。原告提起来了劳动仲裁,要求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各项劳动待遇进行赔偿。
【代理意见】
原告代理律师代理意见为:1.请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请求支付年终奖;3.请求支付拖欠的工资;4.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判决结果】
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出庭后,与被申请人协商一致,自愿形成了仲裁调解书,即“1.解除双方劳动关系;2.赔偿各项劳动待遇6万余元。”
【适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十六、四十六、四十七条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十七条等。
【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劳动争议纠纷。在提供劳动中,劳动者会由于用工单位经营不善而无法及时获取相应的劳动待遇。而我国劳动争议纠纷必须仲裁前置,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无论仲裁还是诉讼,都只是手段而已,关键在于高效获得赔偿。
【结语和建议】
劳动争议纠纷时,劳动者应该保留好证据,可以协商处理,但是协商过长或者用工单位怠于协商时,应当及时提起仲裁,防止主张权益的时间过长,以免难以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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