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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某涉嫌洗钱罪实质无罪不起诉一案
作者:许睿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09 浏览量:0
《高某某涉嫌洗钱罪实质无罪不起诉一案》
承办人:许睿律师
案例简要:
2021年4月27日高某某因在其丈夫焦某某贩卖毒品案中,焦某某将收到的毒资228753.74元通过其名下的银行卡分50笔转入至高某某微信,高某某又将其中190000元提现至其名下的银行卡中,其与款项高某某用于生活开销,甘肃省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于2021年4月27日以高某某涉嫌洗钱罪将案件向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21日要求崆峒分局围绕高某某是否对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主观明知进行补充侦查,2021年7月20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证据无法证实高某某涉嫌洗钱罪,其主观明知相关金额系犯罪所得为由,对高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崆峒区公安局将高某某银行卡中已冻结的228753.74元依法解冻。
办理概况:
本案办案核心系洗钱罪中主观明知要素的证实,在控方无充分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的基础上,辩方紧扣证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尝试通过多次积极提出相关辩护意见与主办人沟通案情等辩护方式,最终控方采纳辩方观点并作出不起诉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冻结款项228753.74元,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向主办律师许睿赠送锦旗,本案的办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