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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修工因工受伤遭单位拒赔,委托律师团队后获赔16万!

作者:刘则通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30 浏览量:0

案件背景



2018年9月1日,当事人林先生在三明市某炭业工贸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机修工作时,不慎从梯子上坠落地面受伤,造成八级伤残。住院期间,林先生的公司领导向其承诺:“本次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应的赔偿款,出院后公司都会如数支付,现在你只需安心养伤。”淳厚朴实的林先生及其妻子对此番话语信以为真,甚至觉得公司对他们关怀备至。

住院期间林先生花费了不少治疗费用,加上妻子长期请假为其护理,两人在此期间并没有经济收入,因此,出院后的林先生希望公司可以支付一些生活费,支持其回老家养伤。

就此,林先生在与A公司的多次协商沟通过程中,A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生活费。林先生此时才明白之前A公司根本就是“虚情假意”。


处理过程

  本律师团队进行案件分工后,立即联系林先生核实案件关键点,在对案件全局掌控后,制定了理赔方案。

1、找部门经理谈赔偿事宜。

2、指导当事人林先生,确定事发事实,准备赔偿的相关材料,为后期走仲裁程序做好准备工作。

3、向劳动仲裁部门确定劳动关系,走工伤理赔程序。

2019年8月9日,沙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一、申请人林先生与被申请人A公司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5月16日解除。

二、被申请人A公司应于本裁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林先生住院护理费12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4389元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9630元,合计75219元。

三、被申请人A公司应于本裁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为申请人林先生办理工伤待遇保险手续。

然而,A公司对此裁决结果并不满意,不仅拒绝向林先生支付赔偿款,甚至在同行业里恶意散播关于林先生夫妇的谣言,试图诋毁他们的名声。林先生夫妇二人均是在A公司提供劳务多年的机修工,此次因工受伤,A公司却如此“丑态”,这让他们十分心寒。无奈之下,根据当事人林先生的意愿,我们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

A公司资金账户被冻结,员工工资无法正常发放,最后顶不住压力,于2019年11月19日,与林先生在沙县人民法院进行了民事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一、A公司与林先生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

二、A公司向林先生当庭支付赔偿款5.5万元。

三、双方应于2019年12月10日前配合办理工伤保险理赔。

最终,在本律师团队的协助之下,林先生成功获得A公司赔偿55000万元,工伤保险理赔105000元,两项合计:160000元!

 

完美收官

当事人林先生对案件处理结果十分满意,林先生爱人潘女士说从一开始十分信任A公司到最后双方翻脸,他们夫妻俩也感到辛酸与遗憾的,最后要不是本律师团队的帮助,他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更不要说拿到赔偿金了。非常感谢遇到本律师团队。


办案心得

与林先生相似的真实案例还有很多,在此,本律师团队悉心提醒大家:在外务工时,请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当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请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与帮助!生活让你遭遇磨难,本律师团队为你寻得正义!


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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