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某与九江市海之某餐饮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
来源:张仕友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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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一老者在无亲属陪伴的情况下拄拐缓慢步行至某酒店门前非机动车道,其准备从酒店设置在人行道边缘停车用围栏间隙处上台阶步入被告门前人行道时,其右脚已踏上道边台阶,在上升过程中左脚绊到台阶站立不稳向其左侧摔倒,摔倒时其腹部磕碰围栏,致老者受伤。老者家属认为是酒店的围栏导致其家属受伤的,要求酒店赔偿老者100%的经济损失。
2、律师介入:事发后,酒店经营者找到律师。律师分析案情后,根据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老者是先被台阶绊倒后才跌落至围栏上,并结合其当时的年龄和身体行动状态,被台阶绊倒后确实无法避免受伤。而酒店围栏的设置并不会必然加重老者的受伤后果。因此,本案在律师的代理下酒店最后只承担极少的责任。
2、建议:在开设酒店、宾馆或者其他营业场所的情况下,经营者有义务对场所的安全承担保障义务,建议在场所或者场地加贴警示标语文字等,在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增加看管的人员或者增加巡查,保障该场所的基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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