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宝川律师

杜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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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非法经营案(判处缓刑及罚金)

来源:杜宝川律师
发布时间:202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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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某某等五人在无经营汽油行政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19年5月份到7月份,在山东省微山县,利用改装的面包车非法出售汽油。销售金额将近三十万元。巡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五人先后到案。本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第一被告人蒋某某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蒋某某的辩护人。当时,蒋某某已经与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是实体刑。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律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其他网站,收集大量案例,特别是案发地附近地区最近的案例,发现一些类似案件判处缓刑。在审理阶段,本律师将这些案例打印出来,作为辩护词的附件,提交法庭。最终,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信。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五人均判处缓刑。


        案号:(2019)鲁0826刑初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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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杜宝川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济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708*********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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