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溪律师

林清溪

律师
服务地区:福建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转账金额与借条金额不一致如何认定实际出借款项

来源:林清溪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31
人浏览

       2017年6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止,被告以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为由陆续向原告借款。2017年12月2日,原告找被告对账,经核算,被告确认尚欠原告部分借款人民币壹拾万元。结欠后,被告经原告多次催讨,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

       2018年3月份,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壹拾万元及利息。原告提供了借条、多份转账凭证(累计转账6.4万元),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被告虽抗辩借款金额只有三万元左右,借条是被原告胁迫出具的,但原告提供的证据得到法庭的采信,最后认定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壹拾万元,并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壹拾万元及利息。

       综上,在民间借贷中,出现转账金额与借条金额不一致时,被告往往会抗辩借条上体现的借款金额不实,主张借条是扣掉利息或被原告胁迫而出具等理由,这时原告可进一步提供证据,还原客观事实,让自己的主张更有说服力,使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以上内容由林清溪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林清溪律师咨询。
林清溪律师
林清溪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292 万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厦门市同安区凤山一里38之6号(同安法院旁)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林清溪
  • 执业律所:福建方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502*********88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福建
  • 地  址:
    厦门市同安区凤山一里38之6号(同安法院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