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武汉律师 > 郑桃林律师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律师申请调查令调查证据后为委托人争取权益

作者:郑桃林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27 浏览量:0

委托方:周某 女方

对方:严某  男方


周某和严某结婚后生育一女,目前已成年,随母亲周某一起生活,严某在几年前继承了房产份额,后该房产被拆迁,分得款项近九十余万元,严某一夜间得到这么多现金后开始膨胀,先是离家出走,再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将款项全部取现。


几年后,严某认为时机成熟,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起诉时没有提交任何财产分割。

女方周某经人介绍找到我们,委托我们办理她的离婚案件,接手后,离开庭时间只有一个多月,我们马上申请了法院调查令,调查出来以下证据资料:

1、法院判决书:证明婚内法定继承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拆迁协议及补偿款发放清单:证明补偿款已实际发放至严某卡中

3、银行流水:证明严某恶意转移共同财产

4、严某公积金余额及社保个人账户余额,证胆夫妻共同财产

5、报警记录及笔录,证明严某家暴

6、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严某家暴

在开庭的前一天我们收集完所有证据,开庭时,被告严某面对我方提供的证据,开始主动要求调解,将夫妻二人名下唯一一套住房赠与给了孩子。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2:30

律所机构: 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

180-7105-5585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