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劳动仲裁委仲裁,法院一审、二审,终让当事人得到应有的劳动报酬
来源:尹明沁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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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许先生基于朋友间的信任到朋友公司上班近三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保险费用,也未按时支付工资。现公司与许先生因其他事由产生矛盾,无法再继续上班,但因许先生无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无法找公司支付工资, 遂找到尹明沁律师团队,寻求法律服务。
代理工作:
尹律师接受委托后,组织团队对该案进行讨论后,发现本案证据缺乏,双方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有一份许先生要求公司出具的拖欠工资及社保证明,在收集到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代理结果:
承办律师积极为当事人收集证据,在团队的努力下,经过劳动仲裁委仲裁,法院一审、二审,终让当事人得到应有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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