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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成功案例

作者:汤佳杰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20 浏览量:0


一、案情简介。

   原、被告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租赁原告的车辆用于吊装服务,原告提供设备和操作人员,配合被告实施现场吊装服务,租赁期限为三个月,租赁合同履行地点为江门市蓬江区。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完成出租义务,但被告没有依约支付租金。另外,在合作期间,经双方核对,被告拖欠原告租金十多万元,但被告并无交付原告纸质对账单,被告有通过公司账户支付过部分租金给原告。原告认为,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贵起诉至法院,恳请判如所请。

二、律师意见和工作。

    1、本案租金虽有对账,但原告手中并无被告盖章确认的纸质对账单,只有被告财务和原告在微信中的对账,原告暂无法证实对方财务身份。因此,在对账证据上存在很大的瑕疵。 2、原告每日都会和被告对租赁事项进行签单确认,但原告无证据证实签单人员与被告的关系,也无法证实以上签单人员可以代表被告进行签单;3、本案中,原告提供了被告公户支付租金的银行电子回单、车辆租赁合同、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签单人员签收)等证据,可以证实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真实的租赁合同关系,但根据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的举证责任更重,所以原告需在租赁金额的举证上补强证据;4、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增大双方调解的可能性,原告向法院申请冻结、查封了被告的财产。

三、法院结果。

    原、被告在庭前庭后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愿,被告依约支付了租金给原告,原告向法院申请了撤诉,本案得以完美解决。


汤佳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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