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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件:拖欠装修款、工程款,成功为当事人追回

作者:陆培源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11 浏览量:0

       本律师办理了大量的装饰装修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这是其中一起。对方当事人拖欠工程款怎么办,起诉并冻结查封扣押对方的资产!

      基本案情:2019年7月**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售楼部丽舍兰香风格室内软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被告**售楼部丽舍兰香风格室内软装工程的产品配置、物流配送、现场摆放等工作,合同总金额为***万元。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发货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安装摆放到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审核款的95%;留结算审核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

      2019年9月*日案涉项目验收合格。2019年9月*日原告与被告签署《工程结算审定单》,确认本项目结算审核款为**元。按照合同约定,被告逾期未付**元,已经构成违约。原告多次向被告催告,被告均不予理会。

       被告抗辩:对原告主张款项金额无异议,但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故付款条件尚未成就。

       法院判决: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苏州金螳螂**公司保修金** 元(原告领取该款时应给付被告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该款自2020年10月*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的违约金;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苏州金螳螂**公司律师费**元。

陆培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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