罡正律所律师

罡正律所

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南充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按约完工难获款,法律武器助你还

来源:罡正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18
人浏览

1.案情简介:

杜某与何某于2013326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何某按约定完成工程,双方于2014120日完成工程款结算,余款24万余元未支付,杜某向何某出具欠条一张。随后,何某又在杜某处承包工程,于2015214日结算,余款6万余元未支付;何某多次催款未果,向罡兴律师事务所委托,指定律师顾本艳、王欢代理,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杜某支付工程款24万余元及违约金2万元。杜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法律延展:

《合同法》

第六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律师观点: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上内容由罡正律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罡正律所律师咨询。
罡正律所律师
罡正律所律师
帮助过 342 万人好评:15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罡正律所
  • 执业律所: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113*********74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四川-南充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