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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16万,被判处缓刑
作者:王灿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量:0
盗窃16万,被判处缓刑
案情简介: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8月至11月,被告人赖某使用自己的手机登录被害人的微信、支付宝账户,窃取被害人微信零钱和微信绑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宝余额及其花呗、借呗内的钱款共计16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
办案经过:
被告人赖某被公安机关拘留,本律师接收代理后,一方面,及时到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了解案情具体案情及涉案的金额。另一方面,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同时,积极与被害人联系,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在当事人被羁押三十天后,被公安机关取保,获得了自由。因为本案涉案金额比较大,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开始与检察机关承办人沟通,检察机关明确表示,本案由于金额巨大,不可能建议缓刑。本律师并没有放弃,仍然多次与检察机关承办人沟通,提出了明确的法律意见,递交了多份案例,最终,检察机关同意建议缓刑。
法院判决结果:
2022年4月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赖某犯盗窃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